Article 23

Repealed

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下列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和咨询;

(二)人才推荐、招聘、培训、测评、租赁;

(三)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四)从事授权的人事代理;

(五)按照规定举办人才交流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业务。

开展人才租赁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还应当缴纳不少于设立时注册资金数额的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