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自治县县域内的畜禽养殖者均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养殖者是指畜禽存栏达到生猪50头以上、牛20头以上、羊50只以上、鸡1000只以上、鸭500只以上、鹅300只以上,且未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及相当规模的特种养殖场(户)。

Local Regulations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