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本底站应当建立安全保护制度,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在气象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设置保护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移动、破坏、损毁保护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