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已建成的水生态修复工程建立日常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定责任单位,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跨区的水生态修复工程由市水务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划定日常维护管理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