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从事涉水工程建设以及利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从事养殖、旅游、水上运动、水上运输等活动的,不得影响本水功能区以及相邻水功能区的水域使用功能,不得降低水功能区水质。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