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视察的内容如下:

(一)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政策和本省制定的决定、决议以及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二)国家和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议讨论的有关问题;

(四)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重大问题;

(六)常务委员会认为需要视察的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