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登记机构在进行遗体捐献登记时,应当告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捐献:

(一)捐献人患有有关法律规定必须特殊处理的传染性疾病的;

(二)遗体毁损不能利用的;

(三)失去移植条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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