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考核评议。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