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5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渔政检查员。渔政检查员依法对渔业船只、渔具、渔获物、捕捞方法以及有关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拒绝。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