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州自治机关为各级各类学校藏语言文字教育所作的规定,学校或分管部门不得随意变更,若需更改,须经自治州自治机关批准。

自治州内招收藏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要逐步实行藏、汉“双语”教学。

幼儿园、托儿所根据需要,单独编班,配备藏语文教师,进行藏、汉“双语”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