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Amended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