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开发旅游业,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