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挪用、侵占、贪污、盗窃捐赠款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缴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前款追缴的款物,应当用于原捐赠的用途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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