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结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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