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Chapter 3 城乡规划的实施Article 42Repealed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与批复建筑面积的误差,单体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含一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百分之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超过批复建筑面积但符合前款规定,超过的部分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