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具备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