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投资兴办教育、科学研究、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及交通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其用地免征土地出让金。

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发展农、林、牧、副、渔业项目,或者开办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企业的,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