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在寺院保护区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影视专题片的,摄制单位应当征得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按照审批权限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在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拍摄。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