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土地登记是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以下统称土地权利)进行审查确认、登记造册、颁发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