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工作的开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国防动员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