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