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禁止在依法划定的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实施下列危及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采砂、取土、挖沟、掘井、钻井、堆放垃圾,设置化粪池、牲畜圈、沼气池,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
(二)点火烧荒、烧窑、堆放或者停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抛锚、拖网、采砂以及从事其他危及水底、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
(四)擅自挪动和损坏电信业务经营者设置的标识或者警示标志。
禁止在电信设施上搭挂物品、拴牲口以及实施其他危及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