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经营麻阳柑桔商品苗木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苗木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苗木储存和质量检验仪器设备;

(三)具有能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苗木品种、检验苗木质量,掌握苗木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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