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向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