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标识或者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及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提供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