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单位主要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工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教育;

(五)根据本条例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

(六)组织、参与本单位火灾扑救,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