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的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