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自治州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内原有居民在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生态补偿、生态搬迁、节能工程、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有居民根据保护需要应当迁出的,依法给予安置;鼓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原有居民迁出,并予以扶持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