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对基干民兵、预备役士兵的政治教育应当坚持经常,集中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普通民兵的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