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战备重点乡、重要目标所在地、大中型企业,按照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和预备役部队的要求,组建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分队。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