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水泥生产建设项目、预拌砂浆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其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