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有关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征用中小微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或者依法取得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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