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在公共场所设立科普画廊、橱窗及开展科普宣传,经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减免收费。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