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或者补充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