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Chapter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Article 38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省级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对省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