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建筑的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和实施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