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红十字会对接受的捐赠、资助、变卖或者义卖所得,应当建立账目,完备手续。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资助者的意愿,并将款物使用结果告知捐赠者、资助者或者向社会公布。

捐赠者、资助者有权向红十字会查询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者、资助者的查询,红十字会应当如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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