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制度;

(二)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接收的档案进行登记、分类,科学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三)依法确定城建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

(四)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确保其完好无损;

(五)积极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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