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