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举行Article 7Amended代表大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召集。常务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提出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四)提出各代表团的召集人;(五)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六)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9, 2000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