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代表大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召集。

常务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提出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四)提出各代表团的召集人;

(五)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六)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