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主席团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本市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