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Repealed

民兵执勤的主要任务是:

(一)配合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海防战备勤务,保卫海防安全;

(二)协助公安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有关部门保护重要目标,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参加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四)参与国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

(五)担负抢险救灾和其他适合民兵特点的突击性任务;

(六)战时参军、参战、支前,或坚持就地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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