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系统维修的机动车维修单位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报送车辆排气污染控制系统维修信息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一千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