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3 监督的方式和程序/Section 2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Article 17In force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三)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四)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五)改善民生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七)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