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Amended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藏传佛教和睦和社会和谐,规范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