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利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