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机关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Chapter 4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同代表的联系Article 23In force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在联系代表中,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本部门研究办理答复代表;属于其他机关、组织职责范围的,由代表写成书面材料,交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转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负责答复。选举单位和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同代表的联系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