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录用和拟晋升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前预防腐败教育。

预防腐败机构应当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专门预防腐败教育。

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预防腐败列入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