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听证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论证价格制定或调整的必要性;

(二)审核调定价格项目的经营成本;

(三)估测调定价格对社会的影响程度;

(四)确定作价原则;

(五)讨论各方面对调定价格的意见;

(六)论证调定价格的水平。

经听证后的调定价格、项目,按规定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

具体听证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