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组织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调解组织负责人的回避由调解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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